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

湖南省  经信部门 2021-02-06
  

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各有关企业:
    根据工信部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 (工信厅信发函〔2021〕14号)要求,现组织开展我省大数据项目征集工作。有关工作要求如下:
    一、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,湖南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。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申报,不分配申报名额,省工信厅根据要求择优推荐。
    二、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。申报单位需于2021年2月28日前,登录“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”(http://www.bdcases.org.cn)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。
    三、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。各推荐市州工信局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    四、申报单位完成系统申报后,将申报材料送至所在市州工信局,各市州工信局于3月9日前将推荐意见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(各一份)邮寄至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,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hngxtrgznc@163.com。
    联系人及电话:许文琳、张猛(0731-88955583/88955549)
    邮寄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

    附件:工信部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信发函〔2021〕14号)



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1年2月5日 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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